来源: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:2020-03-15 19:30:14点击量: (一)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拥护党的纲领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坚持原则,有大局观念,全心全意为献血者和用血者服务,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; (二)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及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;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开拓创新意识,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; (五)身体健康,能胜任本职工作,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(《血站质量管理规范》规定:传染病病人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,不得从事采血、血液成分制备、供血等业务工作); 3、报名材料:报名人员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相关资格证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,1寸照片两张,填写《2020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1)一式二份,打印并手写签名。进入体检范围人员,在体检前需提供无业承诺书或原单位出具的《同意报考证明》。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,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。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、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。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,一经发现取消资格。在职人员应聘的,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,视为面试弃权。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,取消其面试资格。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,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。 面试分为综合素质答辩、专业技能测评两部分。面试人员从报考人员中,按照招聘人数1:3的比例由到低分依次确定,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人数确定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。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。面试设合格分数线%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,笔试成绩、综合素质答辩成绩、专业技能测评成绩、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,尾数四舍五入。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,同一岗位由到低分按1: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(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,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)。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考核、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,从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。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。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。试用期2个月,试用期合格后,所聘人员签订2年劳务派遣合同,到期后择优续签合同。工资标准执行《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薪酬标准的通知》(东人社字?2019?1号)规定。 按照《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》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等规定,在市卫健委的监督指导下,进行报名、考试等组织实施工作。 |
关注微信,有惊喜 关注我们,每天有惊喜,每日有活动,每日有礼品赠送,扫描左边二维码,即可关注,你还在等什么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