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年到了三月上旬末,济宁老百姓关心的重点就转移到了暖气上面,15号是不是要停暖?今年有点冷会不会延长供暖呢?带着这些问题,小编从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上找到了一些答案,接下来,我们一起去看看。 网友提议:每年3月15日法定供暖期结束,但是3月中旬到月底期间停暖后天气低温还依然持续一段时间,老人孩子易发生受凉感冒,特别是现在新冠疫情期间若是感冒发烧的话会更麻烦。看新闻别的城市纷纷延长供暖期,所以建议济宁也能充分考虑这一点,免得因小失大!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:根据《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》规定: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居民用户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20日。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采暖期并向社会公布。 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回复中我们可以得知,济宁城区的采暖期改成了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20日。而大多数济宁市民还停留在以为是次年的3月15日。 小编还注意到2014年12月22日,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《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》的通知,其中第七十四条提到: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0年1月31日。而现在时间到期,今年会有什么新的变化吗?小编将持续关注。 扩展阅读:这波“倒春寒”有点猛 济宁城区供暖期延长3天(来源:东方圣城网,2019-03-21 ) 今天,济宁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发布《关于济宁市城区2018-2019年采暖季延期的通知》,根据天气变化情况,济宁市政府决定济宁市城区2018-2019年采暖季延期至2019年3月23日24时,延期供热费用由热源企业、供热企业各自承担,不再向居民热用户另外收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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