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月27日正式发布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市公租房项目减免租金有关措施的通知》,对全市低收入类及其他低收入类的公租房实物配租在保家庭免收2月、3月租金。 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、公安、环卫、公交、社区工作者属于公租房在保对象的,也免收2月、3月租金。 全市低收入类及其他低收入类的公租房实物配租在保家庭:免收2月、3月租金。 全市低收入类及其他低收入类公租房租赁补贴在保家庭:增发2月、3月租赁补贴,保障类别补贴系数分别从原来的0.9、0.5提高至1.0。 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、公安、环卫、公交、社区工作者属于公租房在保对象的:免收2月、3月租金。 对产权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名下的公租房配套商业的经营户,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营业的,免收2月、3月租金,减免4月租金的50%。 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前,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租金、办理退房手续、办理合同续期或办理资格年审手续的租户,合同自动顺延,不作逾期违规处理,不计入个人信用记录。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除了低收入人群,其他类别保障对象如住房困难类、专业人才类、新就业类、异地务工类等,在申请公租房时没有收入财产方面的限制,根据《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保障原则,应优先保障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。 本文为政务等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,仅代表该机构观点,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,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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